為補充醫療專業技術人才,我局直屬事業單位于2025年4月29日參加“鬱上英才·創就玉林”人才交流大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活動,因招聘崗位未滿額,現對未招滿的專業技術崗位再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招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和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務年限、工作年限、處罰期限以及戶籍、現役、辭職辭退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5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計。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1.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25年7月1日8:30-7月7日17:30。
3.報名地點:玉林市退役軍人醫院人事科[廣西玉林市玉州區二環西路2號(1號樓6樓601室)]。
4.報名手續: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凡符合條件者,報名時填寫附件2《2025年玉林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公開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攜帶學歷證書,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張和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各一份。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公立醫院聘用人員控制數等納入總量管理人員),須提供原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材料。未能按要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企業在職人員或其他簽訂勞動合同人員報考時應征得所在用人單位同意,考核時因用人單位不同意或拖延終止勞動合同而不能按時辦理相關手續的,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報考者必須如實填寫個人的報考信息(尤其是學歷、簡歷、家庭成員信息),并對報考信息的真實性承擔責任。報考者為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公立醫院聘用人員控制數等納入總量管理人員)的,應如實填寫在職工作情況。如報考者填報的信息不完整、錯誤、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影響作出資格審查結論的,由此所產生的后果與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二)資格審查
玉林市退役軍人醫院人事科負責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復審,資格審查反饋時間為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
報名資格審查結束后,報名人數未達到1:3開考比例的,經玉林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同意,并報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降低比例后方可開考。
考生免收報名費。
三、面試和直接考核
(一)面試
公開招聘中級職稱人員或取得碩士學位人員采取直接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的分值為100分,合格的分值為60分。
1.面試人選確定
面試組織實施機關根據崗位招聘計劃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
2.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人選確定后,由玉林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在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3.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擬安排在7月下旬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以面試組織實施機關發布的面試公告為準。
4.面試要求
面試考生按抽簽順序出場面試,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扣減面試成績3—10分。
面試分數按照面試合格分數線從高到低排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人選,面試成績相同的,按各類優先政策確定擬聘人選,仍不能確定的,則加試,加試的內容、方式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確定并組織實施,擇優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人選。
(二)直接考核
公開招聘高級職稱資格專業技術人員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進行。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均入圍考核人選。考核指標包括:參加工作年限、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年限、現工作單位醫院等級、學歷條件和其他條件等進行計算分數,以分數高者優先確定考核人選。
直接考核人選具體計分細則如下:
1.參加工作年限:有參加精神病專科醫院工作經歷的每滿1年給予1分;其他每滿1年工作時間給予0.2分;
2.獲高級職稱以來專業技術資格年限:每滿1年時間給予0.5分;
3.現工作單位醫院等級:三級甲等綜合醫院10分,三級乙等綜合醫院和三級甲等??漆t院8分,三級丙等綜合醫院、無等級三級綜合醫院、三級乙等??漆t院5分,無等級三級??漆t院4分、二級醫院2分。
4.學歷條件:①博士研究生(有博士學位)給予1分。②僅有博士學位或僅有博士學歷給予0.8分。③碩士研究生(有碩士學位)給予0.6分。④在職研究生班(無碩士學位)給予0.4分及本科(有學士學位)給予0.3分。⑤本科(無學士學位)給予0.2分;
5.擔任三級醫院科室主任職務加10分,副主任職務加5分;
6.有外出支援抗疫經歷加5分;
7.有在北京大學第六醫院、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北京安定醫院、南京腦科醫院、廣州市腦科醫院、武漢大學人民醫院、北京回龍觀醫院、深圳市精神衛生中心等醫院進修經歷加5分。
四、體檢、考察
(一)公開招聘方式為直接面試的,根據招聘單位計劃招聘的崗位人數,依據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二)公開招聘方式為直接考核的,按確定的擬聘人員名單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執行。招聘人員的體檢,由玉林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和招聘單位負責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執行。
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
對《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已經懷孕或疑似懷孕的考生,應在體檢前向體檢實施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由體檢實施機關安排孕檢,經確診懷孕后,延緩所有項目體檢。
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環節,具體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情況、學習和工作表現、志愿服務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形成書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清等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經有關部門確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如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可從同崗位考生中按考試(考核)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五、公示和審批
公開招聘結果由玉林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在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且不少于7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擬聘人員姓名、性別、畢業院校及專業、報考崗位、有面試的公布考試成績及排名、相關資格條件及監督電話等。公示期間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的,由玉林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同招聘單位負責調查核實。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審批,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考生誠信檔案管理
應聘人員在報名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一)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
(三)其他應當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的違紀違規行為。
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其違紀違規行為計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七、聘用及待遇
通過面試或直接考核、考察、體檢、公示等程序,經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同意聘用后,發出同意聘用通知,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崗位聘用合同。使用事業編制招聘的人員,招聘單位憑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編制部門辦理入編手續。
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享受本市市直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相關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招聘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執行。考試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實行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招聘考試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監督。對招聘考試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玉林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機關紀委0775-2692889。
九、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解釋,招聘單位負責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解釋。
玉林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公開招聘的組織機構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考試輔導班和發行銷售的各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參考書(資料)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機構無關。
咨詢電話:
1.玉林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辦公室:0775-2696082。
2.玉林市退役軍人醫院人事科:0775-2288928。
附件:1.2025年玉林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公開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2.2025年玉林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公開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doc
玉林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5年6月27日